【 信息发布时间:2012-12-14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苏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
苏工价〔2012〕11号
关于对苏州轨道交通广济路站、苏州乐园站地下大空间
机电安装及装修工程编标质量问题的通报
各有关单位:
近期,我处收到苏州轨道交通广济路站、苏州乐园站地下大空间机电安装及装修工程的招标控制价存在较大偏差的投诉后,即对该项目展开了调查,并约谈了编标单位责任人,走访了建设单位的经办人。现将调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主要情况
该工程项目的招标控制价是一联合体中标编制的。在招标控制价公示之后,投标人均对招标控制价提出质疑,造价咨询单位对原招标控制价作相应调整后进行了二次发布,前后两次招标控制价相差230多万元,总偏差率为7.4%(其中一设备价格影响总价达5.17%)。由于在投标人质疑之后、正式开标之前及时修正了招标控制价,虽然对招标、投标、定标的造价金额未造成影响,但该极不严肃、极不严谨的计价行为给我们当前造价咨询市场造成了不良影响。
二、原因分析
1、该项目专业咨询员在早期市场询价过程中,已意识到某一设备价格远高于概算价格,仅凭业主口头要求“招标控制价不能高于概算”就以概算价格计入标底,没有坚持按市场价格调整招标控制价,且没向业主汇报、反映,以致造成单项重大偏差。
2、造价咨询单位的三级质量审核流于形式或把关不严。咨询单位虽有成果文件质量审查制度,逐级也进行了审核,却并未发现问题,反映出三级质量控制环节上管理水平不足,存在复核审查人员把关不严、松懈疏忽现象。
3、联合体投标强调的是联合,联合体内部成员之间理应充分发挥各自的专业特长、专业优势和联合体之间的相互监督、相互沟通、协助审核把关,共同向发包人负责的职能。该联合体在这个项目上各自为政。
归根结底,上述问题原因应归结于:专业咨询员缺乏职业责任感,缺乏行业标准观念,缺乏沟通反映程序,咨询单位的质量管理意识松懈,质量复核与审查环节不严格。
三、处置意见
本次偏差事件虽未造成经济损失,但中介服务单位和造价从业人员在造价咨询过程中出现这种极不认真务实而导致严重失误的现象是不能容忍的。我们已责令编标单位作出书面检查,并对该单位负责人及其主要当事人进行约谈、教育。
四、几点要求
1、各造价咨询单位应以本次偏差事件为警戒,举一反三。各咨询单位应积极开展造价咨询质量的自查自纠工作,认真剖析当前在材料设备的价格采集和质量控制制度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缺陷与不足,并制定相应的整改和防范措施,杜绝同类事故的再次发生。
2、各造价咨询单位应将主要材料、设备的询价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来抓,充分利用网络资源、价格信息杂志、以往审结的项目数据以及其他一切科学的、可靠的手段,建立健全本单位适用且可靠的材料设备价格信息库,并及时更新。
3、各造价咨询单位应将三级质量复核制度落到实处。各咨询单位应重点加强数量较大或对造价影响较大材料和设备的询价、比价全过程的审核把关工作,在确信询价手段科学、数据可靠,确保价格与市场相匹配后方能计入标底和招标控制价中。
苏州市工程造价管理处
报送: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抄送:各县市造价处(定额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