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造价站关于开展2008年度造价咨询企业从业人员年度业绩考核的通知
【 信息发布时间:2009-02-01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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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为加强市造价咨询企业从业人员的管理,客观反映造价咨询企业年度业绩情况,依据扬建价(2008)17号“扬州市造价咨询企业从业人员年度业绩考核暂行办法”内容,现决定开展2008年度造价咨询企业从业人员年度业绩考核,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市31家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专职从业人员。
二、检查方式
依据《扬州市造价咨询企业从业人员年度业绩考核暂行办法》,按照法人代表、技术负责人、专业咨询员所对应的业绩标准进行考核,对业绩不达标者,将给予通报批评,并在“扬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信息系统”中扣分公示。
三、检查安排
检查日期 |
受检单位 |
2月9日 |
星宇、同德、华纬、建鑫、建业 |
2月10日 |
科达、虹信、精诚群业、飞而 |
2月11日 |
汇诚、时代、华瑞苏盛、高智、华鼎 |
2月12日 |
筑苑、诺浩、苏中、嘉诚、天平、中鑫 |
2月13日 |
四维、唯诚、志诚、同济、油田设计院、苏油 |
2月14日 |
苏亚金诚、建威、立信、建行、天诚 |
四、有关要求
请各咨询企业准备好业务台帐(见附表,要求为EXCEL格式)及业务档案,对未出具台帐及档案的者视为拒检,将给予通报批评,并在“扬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信息系统”中扣分公示。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