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建筑市场廉政准入制开刃 行贿黑名单封杀不法包工头
【 信息发布时间:2003-09-26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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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建筑市场廉政准入制” 近日试刀,经“行贿黑名单”曝光的包工头周同福、邢龙伢、卢春华被裁定一至二年内不得在该市进行各类工程承包活动。此举在锡城400多家承揽建筑业务的企业中引起极大反响。
经无锡市两级检察机关查实,个体包工头周同福为承接无锡市旅游房产开发公司的工程业务,先后8次向该公司原经理曹永华行贿人民币4.38万元和价值6000元的摩托车一辆;包工头邢龙伢为承接无锡市硫酸厂的建筑施工业务,先后5次向该厂原厂长苏忠魁行贿人民币3万元,并于2001年至2003年间,先后向格林艾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机械动力部副经理何某行贿1.5万元,向无锡大众化工有限公司和无锡阳恒有限公司的董事长等3人行贿人民币各5000元;包工头卢春华为承包宜兴市张渚人民医院门诊、病房大楼的安装工程,先后4次向该院原院长蒋汝明、原副院长潘国梁行贿人民币10.5万元。
为此,根据《无锡市建筑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该市对三人进行“封杀”,明确周同福在一年内,邢龙伢、卢春华在两年内,不准以任何方式进入该市建筑市场参与工程承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