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如何加强工程量清单计价配套环境的建设
【 信息发布时间:2007-06-07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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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量清单计价指的是在建设工程招投标中,按照国家统一的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由招标人提供工程量数量,投标人自主报价,经评审低价中标的工程造价计价模式。工程量清单计价充分体现工程造价“量”与“价”相分离的原则,是工程造价的国际惯例模式。虽然我县国有资产项目全部实行了工程量清单计价,但其相映的配套环境建设还不够完善。因此,在全面实施新的计价模式过程中,必须以工程量清单为切入点,加强与之相配套的外部环境建设。
一、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法,加强企业定额管理。
企业定额是由建筑安装施工企业自行编制的定额,用于企业内部的施工生产与管理以及对外的经营管理活动。反映某个企业在完成合格产品中必须消耗的人工、材料和施工机械台班的数量标准,同时也代表了该企业的生产水平。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法,参与投标的企业,首先,要根据自己本企业定额计算出完成拟投标工程的成本;然后,在此基础上再考虑拟获得的利润和可能出现的其他费用;最后,汇总所有费用得出该工程的报价。只有这样编制出来的报价,才能准确地判断不同企业完成同一项目各自的计划成本底线。面对市场的激烈竞争,我县的建筑企业还没有自己的企业定额。因此,必须加强和重视企业定额的管理,制定一套根据自身技术、设备、管理、施工方案等实际情况,体现本企业先进性的内部定额。这个定额对外可作为投标报价的依据,对内作为编制施工组织、内部核算的依据,增强企业的竞争力。
二、改革评标办法,加强评标管理。
工程量清单计价不同于以标底为衡量标准的投标报价办法,它采用的是合理低价中标原则。自从我县2004年7月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标底在招标中的作用越来越小,只是起到了参考的作用,有的工程甚至不编制标底。但清单计价中商务标评标方法还不够完善,只是规定在商务标原则上由低到高进行排序,并经评标委员会确认合理的最低价为满分,这容易造成评标专家只看报价高低,不看其价格构成,投标报价严重失真也能中标;也给投标单位相互围标、串标,给投标者“暗箱操作”提供可乘之机。另外评标专家结构配置也不合理,目前,一般以设计、监理、施工等技术方面专家较多,缺少造价工程师,人员素质也参差不齐。以上诸多因素制约了评标工作的深度和质量,造成评标专家难以把握、比较标书内容,特别是对投标文件商务标的审核不够仔细,因此,应尽快完善与之相配套的科学评标办法。
第一,必须坚持最佳经济效益和保持公开、公平竞争的原则制定评标办法。如改变以往的单一总价评审方式,而是对总价的组成即分项工程量报价、措施项目报价、主要材料报价、主要项目清单综合单价等4项要素进行多层次合理性评审。
第二,建立评标软件,采用电子评标。每名评标专家通过计算机系统对投标单位进行评审,保证评标的公平与公正。工程量清单招标运用计算机完成评标中复杂的评分运算过程,确保工程投标报价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从源头上杜绝少数评委评“关系分”、“人情分”等违规现象的发生。
第三,建立询标制度。为确保中标价的合理有效性,应该建立询价制度,即在开标之后、评标定标之前,必须在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的监督下,由、招标人、中介机构对投标人进行询价。通过询标排除可能存在的欺骗性、过分偏激以及明显低于成本的不合理的报价。避免“只看报价高低,不看其价格构成”或“投标价严重失真也能中标”等现象的发生。询价制度的建立,还能给招、投标双方提供一个对有关问题互相解释、澄清的机会,保障双方合法的权益。
第四、扩大造价工程师人数参加评标,以便对报价分析核查判断标价高低选择承包企业。
三、加快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体制。
我国虽然在2000年初由建设部颁布实施了《建设工程合同》文本,但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法推行后就没有新的计价办法配合相应的合同管理模式。工程量清单是一份与技术规范相对应的文件,其中详细说明了合同中需要或可能发生的工程细目及相应的工程量,工程量计算一旦错误就会给业主带来损失。如由于工程数量的增加,承包商的开办费用(如施工队伍调整费、临时设施费等)也必然增加,就有可能要求业主赔偿,这就要求尽快建立与工程量清单计价相配套的合同管理措施。
第一,应该制定配套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标准合同文本。一个好的施工合同标准文本,有利于建设双方以及有关方面管好工程,全面反映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明确界定有关各方责任、义务、权益。
第二,要改进工程付款办法,取消工程预付款制度,并实行履约保证金制度,同时规范工程进度款支付办法。
第三,要尽快建立工程保险制度,并结合施工合同管理工作大力推行。最后,必须建立一套有关工程合同争议的有效解决机制。
第四,必须加强建设市场中介组织机构的管理。
目前,绝大多数建设项目是由业主委托有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编制工程量清单、制定相应的施工合同条款、参与对入围投标单位报价书的审查、项目施工过程中的造价控制和管理等工作,其执业行为直接影响工程造价管理的结果。近几年来,虽然造价咨询机构发展较快,但总体来说,机构多,规模小;经验很少;从业人员素质差异较大,造价工程师人员不是很多。因此,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实施,要求中介机构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有独立的组织机构,从业人员必须是造价工程师。政府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监督与管理,规范从业行为。
五、加强监督工程造价管理部门。
针对目前建筑市场秩序尚未完全规范,建筑市场信用机制尚未建立,盲目压价,低于成本中标,结算扯皮严重的情况,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建设工程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工作,尽快制定出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并将工程造价管理工作与建筑管理其他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发挥建筑行业管理的整体优势。应从工程前期入手,对招标文书、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投标标底、投标报价、签订合同价、工程结算等活动进行全过程监督管理。
六、加强信息化建设,实现信息化管理
推行工程量清单后,大部分的人工、材料、机械设备价格将随着市场行情定价,建设各方主体由于受人力、经费、渠道的限制,需要这方面的最新信息引导计价活动。所以应利用网络等现代化的传媒手段,建立起工程造价信息系统,以最新的价格信息迅速传送到社会有关各方,为工程计价各方服务。此外应进一步研究和推广工程量清单计价系统软件,并对造价人员进行此软件培训,解决报价中的繁杂运算问题,降低计价人员的劳动量,为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提供方便。
七、提高工程造价计价人员的素质。
随着新的计价方式的推行,工程造价人员应以推行《计价规范》为契机,认真学习理论知识,充分运用理论知识的更新,不断调整知识结构,提高业务水平。同时造价管理部门要举办有针对性的培训班和研讨班,给计价人员提供学习园地和学习机会,让大量计价人员通过各种形式的学习尽快适应计价改革的要求。
八、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
对专业人员,可以实施继续教育计划,让他们了解法律、法规;对承包商、中介组织和管理机构的主管人员,要分期分批进行培训;对工程建设的其他有关人员,要充分利用宣传的手段,普及知识,提高法律意识,促进建筑企业健康发展。
总之,工程造价计价办法的改革是个系统工程,既要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作规律的要求,又要实现与国际惯例接轨,这需要我们共同推进工程计价的改革,加强工程量清单计价配套环境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