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发布时间:2007-02-16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一、目的和意义 工程造价指数作为反映工程造价变动状况的一系列统计数字,在工程造价管理工作中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首先,工程造价行政主管部门可以通过分析、测算及发布工程造价指数,掌握并向社会提供建设工程造价的总体发展趋势信息,为工程建设市场服务,为投资决策服务,为政府部门宏观调控服务;其次,大中型造价咨询或相关领域企业,通过组织(参与)工程造价指数测定工作,建立自身造价资料数据库和技术统计分析系统,对于提高企业技术管理水平有重要的意义,从而提升企业品牌、提高企业根本竞争力;有条件时向社会发布非官方造价指数,可以对官方造价指数提供重要的参考校验值,甚至在局部领域获得社会认可,成为代表该领域的权威指数而发挥重要社会经济影响。因此,工程造价指数工作是建设工程领域特别是建设工程经济领域的一项基础性管理技术工作。
二、造价指数的分类和内容确定 (一)根据建设工程专业领域不同划分造价指数类别。 建设工程领域涵盖面广,专业众多,各专业之间有较大的差异性。测定统一的建设工程造价总指数实现难度较大,且测定出的总指数对具体专业的代表性较差,更缺乏对具体项目提供投资决策依据方面的可操作性。因此考虑分专业测定造价指数。根据目前的条件,应分不同专业领域逐步安排造价指数测定工作,可以先从房屋建筑工程入手。待今后造价指数工作推开,各主要专业领域都具备测定指数能力和机制,并且取得较丰富的经验时,再来考虑建设工程造价总指数的测定工作。 本文仅讨论房屋建筑工程领域的造价指数工作。 (二)房屋建筑工程造价指数的内容和形式。 指数按对象项目是单一或多项与否分为个体指数和总指数。个体指数是反映单项事物数量变动的相对数,一般来说,由于是单项事物的数量,其基期及报告期数值均可以直接测定(加总平均)。如某种材料的价格指数(如R42.5矿渣水泥价格指数),可以根据对该材料进行定期市场调查取样,样本值经统计分析,直接得出基期和报告期单价,从而计算出价格指数。而总指数是反映不能直接加总的多项事物数量综合变动的相对数,从定义中我们已经可以看到,由于数量不能直接加总,因而不能直接测定数值。在以下讨论中,对“个体指数”和“总指数”两个概念,使用的是其外延性质,即能够直接测定基期和报告期数值的指数定义为个体指数,而不能或未采用直接测定基期报告期数值方法的指数,定义为总指数(包括因为采用了分组方法而形成的类指数)。例如下面将要用到的水泥单价指数,它是经过对各规格型号的一系列水泥单价指数进行综合计算后,得出的一个类指数,即一个分组的总指数。 在这里,我们所要研究的总指数是房屋建筑工程造价指数,它表达的是一定区域内(如某省、某市)房屋建筑工程造价在各考察时点的综合水平,对不同时点的造价指数进行比较,就可以反应出造价随时间变化而变化的走向和趋势。这里造价指的是平米造价,是总价与总规模相比的一个相对水平,因此,房屋建筑工程造价指数是一个质量指标指数,在进行综合计算时应遵循质量指标指数的计算原则。从众多的个体指数中综合计算总指数时,我们通常结合统计上的分组方法,即对研究的总体进行分类,按每个类来计算统计指数。根据对造价的影响程度,一般习惯是按使用功能把房屋建筑工程分为几个大类,总指数也就分为住宅建筑工程造价总指数、写字楼建筑工程造价总指数、公用建筑(综合)工程造价总指数、厂房(仓库)造价总指数等。这些大类里面还应该按照建筑物主要结构构造特征再进行下级分类。分类合理与否对造价指数的代表性、可靠性和指导性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应对分类方法和标准作专题研究,本文对此不作深入,仅以下表的为示例来说明分类设想,并作为下一步论述的依据。
上表中,二级分类指数(如多层住宅楼平米造价指数)为个体指数,可以通过收集一定时期内符合分类条件的工程造价资料,对其平米造价数据进行整理分析后得出报告期多层住宅平均平米造价,与基期多层住宅平均平米造价相比直接得出;而一级分类指数(如住宅楼综合指数)为类指数,可以按总指数的方法,对其分类项下的各种住宅楼平米造价指数按综合指数计算的方法计算出住宅楼平米造价综合指数;房屋建筑工程造价总指数的计算与一级分类指数计算方法基本相同。 为了提高造价指数的实际指导性,需要配套公布影响造价总指数的主要要素的指数,包括两个部分,一是要素消耗量指数,二是要素价格指数。目前的工作应该明确对工程造价会发生重大影响的要素项目。根据个人经验及参考其他地区发布的指数,建议目前研究以下几种主材:钢材(或钢筋)、水泥(或混凝土)、砌体材料(综合)。至于人工,由于多数地区仍实行预算人工单价政府定价,一定时期内没有变化,如果按照政府定价发布人工价格指数,将没有实际意义。建议通过调查实际市场单价测算综合人工单价指数,以反映社会真实人工单价变动水平,可以给政府部门制定人工费标准提供依据,也有利于建设各方在实际工作中应用该指数。另外有条件时还应测算机械台班单价指数。 以上总指数和个体指数的形式普遍采用定基指数形式,即确定基期,并定其指数为定值,各报告期指数为与基期指数的相对数。
三、工程造价资料的收集和统计模型的建立。 准确的指数形成,建立在正确的数据收集方法及科学合理的统计分析方法之上。本节探讨工程造价资料的收集和造价指数统计模型的建立。 (一)工程造价资料的收集。 一是资料的数量。样本的数量越大,越有利于测算出准确的统计值。由于当前基本建设投资不断增加,全社会处于建设高潮时期,大量的建设工程产生了大量的工程造价资料,应该说,总体数量是足够的。但是,工程造价资料分别掌握在投资方、项目建设方、项目施工方及咨询机构手上,而作为负责测定和发布指数的政府部门或行业协会所能取得的造价资料仅只是资料总体的很小一个部分,而且缺乏显著的代表性。因此,如何取得符合统计学样本数量要求的资料,是一个工作重点。 二是资料的质量。我们要考察的是工程造价的社会真实水平,并非预算编制水平,因此,我们需要的是能够代表市场价格,即已经成交的工程的实际造价。也就是说,首先应该收集的是各竣工工程的结算造价资料。另外,建筑工程市场普遍实行招投标制度,工程中标价实际上也是一种成交价,只不过他是一种尚未实现的产品的成交价,这个成交价决定于实际工程成本水平及社会竞争水平,因此,也可以认为是一种实际造价,即已签订了合同的工程中标造价资料也应该收集。至于其它造价资料,不管编制水平如何,由于其并未同时为供需双方所接受,不能肯定它已反应了市场水平,所以不在考察的范围内。对收集到的资料,还应根据预先设定的统计学标准进行整理,以保证其真实性和代表性。这个标准应该由政府部门或行业协会统一制订。 三是收集资料的途径。有没有一种方法能够让政府部门直接收集到大量的造价资料,并且保证其真实性呢?我们不考虑此种方法的人、财投入量,仅考虑其可实施性都不难发现,这样做是几乎不可能实现的,何况部分工程造价资料涉及到相关单位商业秘密,也不宜强制收集。那么,就应该走间接收集的路子。在这里,提出一条可能比较容易实现的途径:调动各造价咨询机构特别是实力较强、年咨询业务量较大的咨询机构的积极性,邀请他们主动、认真参与到造价指数测定工作中来,为社会总指数的形成间接提供基础资料,并且承担一些基础性的分析测定工作。具体运作设想是这样的:选择部分咨询机构,让这些机构在政府部门或行业协会指导下,利用各自的造价数据资源,按照统一的标准自行测算造价指数,各自测算出的造价指数统一提交给政府部门或行业协会,在这里进行修正综合,从而得出造价总指数。这条路子是完全有可能实现的,但政府部门需对此进行正确的引导。引导的一个重点是要让咨询机构(特别是其负责人)认识到,造价指数工作实际上是其进行企业技术管理的一项日常的基础性工作,工作成果对于企业自身就是一项技术成果,并且该成果的积累对企业的业务工作有依据性和指导性的意义;工作过程及消耗的人力并非其额外负担,而是企业发展所必不可少的。除了最终造价资料以外,还需要收集材料单价和人工单价的资料,材料市场单价可以由具有这方面的能力并且已经开展了相关工作的材料信息机构提供,材料预算单价可以间接由造价咨询机构提供,人工单价可以由用人单位(施工企业)提供。在这其中,政府部门或行业协会的工作,应该是制定并向基础资料提供机构提供统一的数据库模型和统计模型,以规范资料收集整理方法和指数测算模型方法;然后收集指数,修正、汇总、发布。 (二)工程造价指数统计模型 工程造价指数分析测算工作是一项统计工作,需要建立一系列统计模型来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统计分析。统计模型建立的越好,分析测定出的指数越接近真实值。但是,反过来,统计模型如果建的太过于复杂,比如对样本容量、数据筛选、分析计算的要求过高,将会造成数据收集工作和统计分析工作很难达到模型要求,一是大大增加工作成本,二是反而有可能无法得出精确的结果。因此,选择建立科学适用的统计分析模型,是造价指数工作的一个最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本文仅对原则性的问题进行一些初步探讨。 工程造价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及其他费等组成,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等要素的价格(质量指标)和耗量(物量指标)变动决定工程造价的变动。目前造价指数测定普遍采用的理论,是将最终考察对象“平米造价指数”视为一个总指数或一系列类指数,不进行直接测定,而是通过对影响其水平的指数化因素和同度量因素进行测定,再按照一定的统计方法进行二次计算分析,间接得出结果。也就是说,研究工程造价各要素的价格和耗量,然后采用加权综合指数或加权平均指数的方法计算得出造价总指数。应该注意到,这类方法既考虑了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等要素单价变动带来的造价指数变动,也考虑了设计理论变化(如设计规范改版)、施工工艺变化等等非价格因素变动对造价的影响(这些因素带来的是各要素耗量的系统性变化,在造价变化中也会起到非常显著的作用)。但是,如果要把这些要素指数化或同度量化后按总指数的方法计算造价指数,那么,将会造成统计模型比较复杂,从而带来前面所说的情况。综上所述,个人认为这类理论不易实际运用。 在很多造价指数工作实践中,采用了另外一种方法,即通过适当的分类,把具有高同度量性的某一类工程造价指数作为一种个体指数来测测算,然后再用总指数计算方法综合。该方法通过直接收集工程造价数据,然后进行数据整理分类,对分类后的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得出分类造价指数(个体指数),然后再综合成大类的造价指数(类指数),最后形成总体的造价指数(总指数),其中包括了对主要人、材、机耗量指数和价格指数的测定。以下是以本文“分类示例表”的分类方法为基础,对这种测算方法的阐述。 第一步,咨询机构测算二级分类造价指数(个体指数)。 我们设定的分类方法针对的是影响造价的因素,因此同属某组二级分类的工程项目,由于使用功能、结构、构造特征相近,可以认为其造价要素的耗量指标基本相等,即造价指标具有同度量性,在这种假设条件下,采用统计推断方法,以样本混合平均值为二级分类个体指数的期望值: i= p1/ p0=(Σp1q1/Σq1)/ p0 式中:i—咨询机构采集样本所确定的二级分类造价指数,p1—报告期平均平米造价,p0—基期平均平米造价(请编辑同志注意,p1、p0二个符号应加表示平均值的上横线—作者),Σp1q1—报告期同组工程总造价,Σq1—报告期同组工程总规模。 在这一步,咨询机构还需要根据样本资料计算重要要素如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等的平均耗量指标和预算价格指标,与二级分类造价指数同时提交。 第二步,政府部门或行业协会汇总二级分类造价指数。 对咨询机构提供的二级分类造价指数进行加权平均,求得调查区域内的二级分类造价指数: i=Σinqn/Σqn 式中,i—调查区域内样本集合所确定的二级分类造价指数,in—某咨询机构采集样本的二级分类造价指数,qn—某咨询机构样本规模(二级分类工程建筑面积之和)。 第三步,政府部门或行业协会测算一级分类造价指数(类指数)。 对某一级分类组所属全部二级分类造价指数进行简单算术平均,得出该一级分类造价指数: i=Σin/n 式中,i—调查区域内样本集合所确定的一级分类造价指数,in—该一级分类组所属某二级分类造价指数,n—该一级分类组所属二级分类数。 这里之所以用简单算术平均法求一级分类造价指数,是为了消除报告期与基期相比,不同二级分类工程项目规模比例变动而引起的结构性价格变动影响。简单举例说明:住宅建筑分多层以下、小高层、高层,不同分类造价水平会有较大差别,一旦报告期和基期不同分类工程建设规模比例发生较大变动,如果在指数计算公式中加入规模权数,就会把这种规模比例变动带来的结构性价格变动反映到指数中,而实际上住宅建筑造价水平并没有发生指数所反映出来的变动量。所以不采用加权平均。 第四步,政府部门或行业协会测算房屋建筑工程造价指数(总指数)。 | ||||||||||||||||||||||||||||||||||||||||||||||||||||||||||||
没有相关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