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世对我国建筑管理体制和行业结构影响的分析
【 信息发布时间:2006-08-23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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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zjzjxx.com 2006-08-22 镇江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 阅读(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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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人认为,入世后,我国建筑企业的市场空间不会受到太大冲击,但是,入世后我国市场环境必将发生变化,而建筑企业现存的组织结构和竞争力结构都难以适应新的环境。同时,建筑行业的管理体制也将受到很大冲击,政府在市场中的位置要向市场的服务者方向转换。政府要根据国民待遇平等的原则一视同仁地对待国有、民营、外资企业。 入世要求政府管理加大透明度 据说警察在查肇事司机的证件时,发现他有26本证件。当中央就这26本证件有没有法律依据进行调查后发现,其中有7本是建设主管部门发的,而且都是有法律依据的。 入世对管理体制的影响是比较大的。世贸组织的透明度原则要求成员国涉及外国公司有关的所有法律法规都要提交给世贸组织,另外审批许可程序也应该是透明的,标准也应该是明确的。我国政策、法规的透明度和发达国家相比是比较差的,很多事情不仅程序是烦琐的、而且很不透明。出现这种情况有两个原因,一是法律法规确实还有一些不健全的地方,有一些东西没有太明确的规定,如资质审查的规定就并不是很细,一般人看了以后,难以全都明白,都要到审查部门去咨询。二是政府人员的工作态度比较消极。法律法规的解释一般由政府人员进行,企业管理者也常常去主管部门咨询,但不少工作人员在解释这些法律法规时,没有解释清楚,因此很多时候企业经营者不得不第二次去咨询,这时工作人员就会责问企业经营者为什么不带来,而企业经营者也没有弄清楚要带什么,结果一头雾水,造成了整个国民经济效率低下。而国外在申请这件事情上,公务员知道来咨询的人不清楚,了解来的人需要咨询哪些问题,所以他们给来者法律法规之后,还会主动告诉来者,给来者解释。如果解释者发现咨询者还没有听明白,他会再解释清楚。他们有一种职业心理,就是要知道咨询者什么都明白了,才放心,才让咨询走。 入世后,市场管理的信息化建设将大大加快,这对管理的透明度的影响是非常大的。目前国外这块特别发达,把国家所有政府投资的环节全部都通过信息化的方式加以公开,如日本是2001年全部完成了信息化建设,只要是政府投资的工程,找的哪家设计单位,采购哪家的设备,谁施工的,谁监理的等,所有环节是透明的。现在建设部信息中心也搞建设管理体制这套信息系统,包括企业的现状,还有招投标的信息,还有审批程度等等,正在逐步完善。这可能给咱们国家的管理的透明度带来变化。总而言之,世贸组织增加透明度的要求,将对我国的管理体制产生重大影响。 另外,加入世贸之后要求减少审批程序。入世后,依然允许资格审查,但是要求这些资质制度非常透明,而且不能成为企业的负担,政府只能是作为服务提供者。比如说建筑资格资质,按照世贸的要求,只能是为了建筑物的安全质量的目的才能设立,而不能为了其它的目的。我国现在的资格审查也是为了公共安全,目的也很明确、很合法,但在实际的操作中有时却成为政府官员设关卡的手段。可以说这些烦琐的审批许可程序,给国民经济带来很大的副作用。据说一个出租车司机在一个学校门口撞了一个12岁的学生,让警察给拦住,警察要求他把证件拿出来。出租司机斗气,就把所有的证件都往地下一倒,告诉警察要哪本自己找。当警察真去找他的驾驭证时,发现有26本证件。这事通过内参给报到中央了,中央要求调查这26本证件有没有法律依据,结果发现26本证件都有法律依据,其中有7本是建设主管部门发的。所以要减少审批许可。目前,很多地方政府和中央都在减少审批许可。 入世将冲击小而不专、大而不强的行业结构 96年,中建总公司有240000人,大成建设公司是13000人,美国福特丹尼尔是27000人。营业额方面,中建总公司的营业额是50亿美元,大成建设是130多亿美元,美国福特丹尼尔是110亿美元。人均利润方面,中建总公司是80美元/年,美国福特丹尼尔公司是9700多美元,大成建设是17000多美元。 再一方面就是整个的建设行业的结构。我国有设计单位12000多家,施工企业10万多家。和国际上做一个比较,就会发现问题十分严重。拿日本来说,其人口只有我国的1/13,而面积大约只有我国的1/27,但日本的建筑企业将近60万家,而我国才10万家,设计单位甲乙丙丁4个级别才12000多家。这太少了。据说,有一次,日本建设长得知我国一级注册建筑师为9000人(现在可能将近1万人),二级才22000人后,觉得很奇怪,他认为我们这么大的国家,很多项目都得一级建筑师搞,一级建筑师才9000人,怎么忙得过来。而日本一级建筑师就有10万人,而且实力强的企业非常的少。 另外,就是我国小而专的企业非常少。我们国家的施工企业平均人数是477个人,美国和日本每家施工企业平均不到10个人。大量的企业是非常小的小企业,我们国家正好缺两头,既缺小而专的又缺大而强的。拿设计单位来说,国外的设计师事务所主要抓个人资格,有了建筑师资格,一个人就可以营业了。如日本,有一个一级建筑师就可以成立事务所了。而我们的资质标准要求太高,很难造就�芏喔鋈税炱笠档木置妫比灰簿臀薹ㄐ纬伞4罅康牧榛钚郧康男∑笠担┕て笠档淖手时壬杓聘撸簿透殉闪⒎咸跫男」尽T诠猓芏嗥笠稻褪羌彝テ笠担茏ㄒ祷孀娲吕吹模しê芫� 另一方面大而强的企业又缺,在同国外的比较中间,一说到企业的人数规模,就让外国企业感到受不了,但一说营业额,也让国外人为中国企业营业额之少感到惊讶。国外最大的工程公司,一年整个的设计营业额是11亿美元,我们国家最大的一年是1.5亿人民币,差得很远,即使是把石化这样的工程公司包括进来,在我国最大的也中有1.48亿。再看施工这块。拿中国最大的建筑公司中建总公司和日本的大成建设、美国的福特丹尼尔比较(这两家在本国都排二排三,不算最大)。在这三家中,中建总公司有240000人,大成建设公司是13000人,美国福特丹尼尔是27000人。营业额方面,中建总公司96年的营业额是50亿美元,大成建设是130多亿美元,美国福特丹尼尔是110亿美元。人均利润方面,中建总公司是80美元/年,美国福特丹尼尔公司是9700多美元,大成建设是17000多美元。所以,从营业额、承包额上来看,我匀国家实际上不存在大的公司。 再者,我国建筑企业的结构是非常低效率的。中建总公司一共有8个局,一个局底下有好几个公司,共有法人几百个,而美国福特丹尼尔和日本大成都是一个法人,完全是一种垂直性的管理,全国各地的都是他的分公司,财务不独立,纳税最后就是一本帐,而且施工公司的人都是流动的,总公司都可以管,一年一换,两年一换,分公司管理得好,不是分公司的,而是总公司的。在我国,总公司下面的局或分公司都是独立王国,是独立法人,财务完全是独立的,而且互相还竞争,甚至在一个项目上竞争,严重影响了公司形象和经营效益。拿国际大剧院工程招标来说,当时国家大剧院的院长说:中国的公司别弄总公司来招标,只要告诉我到底哪家企业施工就行,咱们的总公司不是一个实体,不是一个整体,它所属的这个公司和那个公司差得很远,我只要知道来施工的公司是非常优秀就比较放心了,如果是总公司,我还不知道它是谁。这样的法人结构导致的结果是资金不集中、技术力量不集中、人才也不集中,什么都集中不起来。这就是我们结构的弱点。缺乏大的,缺乏有实力,又缺乏小的。 入世后要参与全球化竞争,应该加强小而专的公司和大而强的企业这两头的建设,必须加强只有一个法人的大公司的建设。如果没有大而强的公司,我们在人才、技术、管理、市场等方面是没有办法与国外竞争�摹D霉谙钟械墓窘峁褂牍夤颈冉希淞邮圃诩际趿α糠矫姹硐值梅浅C飨浴H缛毡镜拇蟪山ㄉ瑁还彩�13000人,在东京本部就有3000多人,这3000多人都是真正干活的,不像我国一些总公司只是行政管理,是干部管人的那样。日本总部主要是营业部,负责去经营全国的主要工程,签合同、揽生意、做工作,都是本部营业部的人去做。第二就是它的设计部,大成有一个庞大的设计部,300多人,有很强的设计能力,一般的工程连设计到施工都能做。第三是技术开发部,320多个人,包括开发技术部、土木开发技术部、研究所,一年技术上的投入是1亿美元。而我国一些大企业的总公司虽然也有技术开发部,但只是两三个人坐在办公室里面,也不搞技术开发,他们实际上是干部。我国科研投入最多的建筑公司把所有的与技术有关的费用以及人员的工资全部加在一起,还不到人家的六十分之一。所以我们的建筑公司主要不是靠专利承包工程,而是靠价格。而日本大成到国外承包工程,靠的是专利技术来承包工程。 入世后,外国企业在中国干什么? 调查结果显示:70%的外国企业认为,外企最大的优势是技术,第二是管理。中国公司最大的优势是价格,最大的弱势是管理,其次的弱势是技术。 建设部有关部门曾经对在中国施工的境外企业做了一次调查。问卷涉及以下方面:他们在中国搞一个工程,最大的优势是什么,包括技术、管理等;他们认为中国企业最大的优势是什么;他们最大弱势是什么;中国企业最大弱势是什么。调查结果显示:70%的外国企业认为,外企最大的优势是技术,第二是管理。中国公司最大的优势是价格,最大的弱势是管理,其次的弱势是技术。 在调查中发现,目前国外企业在中国承包的工程类型主要有以下几种。技术复杂的大型项目,像小浪底工程,而像高速公路这类项目,他们根本不投标,因为我们的价格非常便宜,他们根本就没办法竞争。第二类是外国投资的大型工业项目,像发电厂、石油化工等,这类项目总承包实际上带有工程服务性质。许多是按照工程公司项目管理总承包来管项目的,带有部分的设计,帮助业主选定分包商,帮助业主设计,帮助业主采购。这类工程项目的规模非常巨大,如广东惠州的石化项目,总工程额是45亿美元。当时业主荷兰壳牌公司和中石化要求国外的承包商和中国承包商作为联合体来投标,最后外国公司中标额占70%,中国的石油建设集团也中标了,占30%。在外国公司中标的项目中,设计占了很大一块,拿到10%的管理费,约4.5亿美元。在第二类工程中,我国企�等肥荡嬖谝欢ǖ娜跏疲仁故羌际趿α糠浅G康闹谢斓家步玻约旱募际跞肥挡恍小5谌嗍谴笮凸っ窠ǖ淖艹邪O穸焦愠∷淙皇墙üぜ抛艹邪鞘导噬细嗟木咛骞ぷ魇窍愀酃咀龅摹�88层的上海经贸大厦是由上海建工集团总承包的,号称我们国家施工里头的典范,指标都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而实际上那个工程里面有7家外国公司参加,抹墙是德国的,机电安装是新加坡。还有外商投资的大型的工民建一般都由外国公司总承包。另外,在工民建分包项的协调方面,我国企业还存在着很多问题,拿分包的主要项目抹墙、装修和机电安装这三块来看,有时项目主体没问题,如日本公司就对中国公司的钢筋混凝土很佩服,认为这种速度在日本也是见不着的,打得也好,但是他们认为中国公司不考虑协调,混凝土是一个分包公司,机电是另外一个分包公司,混凝土公司一般不考虑后面的那些设备安装,所以到设备安装时,设备安装公司常常出现多一块砸下去,缺一块再补上去的现象。还有一类属于业主因为怕技术生产秘密外泄,要找和自己有固定的合作关系的外国承包商,如柯达在中国投资一个4亿美元的厂,就指定要求和自己有全球合作协议的福特丹尼尔来承包,还有一类就是使用大型施工设备的,像疏浚,技术含量特别高,利润也特别高,而我们的施工企业和他们差距还很大。如果在这些技术上我们赶不上去,那么入世后,国内企业很难把这些技术含量比较高、利润也比较高的工程夺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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