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发布时间:2005-02-05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关于“企业内部市场”
《规范》中没有“企业内部市场”。企业内部市场是在推行项目管理初期,为了解决市场发育不完善、市场机制不能满足项目管理要求的情况下,提出的一项配套改革措施,赋予企业内部市场机制以服务于项目管理,对推进工程项目管理起到了积极作用。但随着社会大市场的逐步发育完善,企业可以直接与社会市场接口而满足项目管理的需要,并提倡生产要素和资源的优化有序配置,所以在规范中没有再明确设立企业内部市场。不提内部市场还有以下原因:“市场”具有供求机制、价格机制、竞争机制,内部市场的市场机制不全;“市场”对优化生产要素配置起基础作用,内部市场的这个作用不明显;“内部市场”不应、也不能代替计划、行政指挥和监督等管理职能;“内部市场”的概念不是很确切。
生产要素管理要防范风险
生产要素是形成生产力的各要素,包括人力资源、材料、机械设备、技术和资金,这些要素都是资源。这些资源的供应涉及市场、经济、社会、政治、国际等大环境,当然风险较大;而在使用中,也受技术因素和非技术因素的制约,风险在所难免。所以生产要素管理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防范风险。对生产要素的风险管理要特别注意以下几点:对生产要素的供应加强计划管理,在计划中充分考虑风险因素,制定防范措施;采用科学方法进行风险预测、分析、识别、度量、制定应对方案,回避、自留和转移风险;充分利用法律、合同、担保、保险、索赔等手段防范风险;目前要特别防范资金风险,办法是:搞好收支预测和对比;抓工程价款收入(备料款和进度款);搞好月结算和竣工结算;努力收回工程尾款;加强资金支出的计划控制,控制工、料、机投入;执行开支标准;注意发包方的资金动态,对发包方的资金不足要采取对策。
《规范》中单列竣工验收和回访保修两章的意义
《规范》中单列竣工验收阶段的管理一章是由于竣工验收阶段属于工程项目管理的结束阶段,这个阶段有许多特殊问题需作出规定,主要是:生产管理和经营管理交叉较多,经营管理的任务多于其他各阶段;涉及的法律、法规比其他阶段多,依法管理的任务较重;要进行项目收尾和项目移交,有工程收尾、管理收尾、合同收尾;有项目产品移交,工程档案移交,管理工作移交。这个阶段工作的好坏,影响施工项目管理的效果,也关系到项目产品的使用和维修;项目管理层和企业管理层的项目管理任务都很重。从收尾和移交两方面看,项目管理的重心已转移到企业管理层;组织协调工作量大,难度也很大;要进行竣工结算,支持建设单位进行决算,涉及双方的经济利益。在目前情况下,回收工程款的难度很大。
回访保修是施工项目管理的最后一个阶段,也属于工程项目管理的结束阶段。这个阶段要注意的要点有:回访保修在项目产品的使用阶段,由企业管理层实施;回访保修属于用后服务,既为顾客服务,又为企业提高信誉和管理水平服务,是“双赢”的过程;保修要按保修协议实施,并实施有关法规;保修责任和经济问题的处理是这个阶段管理的重点,要执行《规范》的规定。
施工项目考核评价问题
我们未把考核评价放在生产要素管理的人力资源管理中,也未放入竣工验收阶段的总结中,而是专章作出规定,目的是强化这方面的工作,它对于激励项目管理组织和项目经理、持续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具有很重要的意义。因此,每个施工项目管理的最后,都要把这项工作做好。施工项目考核评价应注意以下问题:考核评价是在总结的基础上进行的;考核评价既激励项目经理部,又激励项目经理;考核评价的目的是规范项目管理行为,鉴定项目管理水平,确认项目管理成果,对项目管理进行全面的总结,兑现“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确定的奖惩承诺;考核评价的主体是派出项目经理的单位,对象是项目经理和项目经理部;考核评价的依据是“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考核评价的内容应当是全面的;考核评价的指标既有定量的,又有定性的;考核评价要按程序进行,考核方与被考核方密切配合。
组织协调、信息管理、沟通管理的关系
《规范》中有两章是国际项目管理模块中所没有的,就是“项目组织协调”和“项目信息管理”。而国际项目管理的“沟通管理”是在《规范》中没有的。这三者有密切关系:沟通是借助信息系统进行信息发布、接收的信息交换行为,管理者所做的每一件事都包含沟通。信息只有通过沟通才能得到。只有做好项目的沟通管理才能保证其他管理顺利实现,其中包括组织协调;组织协调以疏通关系、排除障碍为目的。疏通关系靠信息获得其对象,所以信息是组织协调的手段。疏通关系就是沟通。也可以说,沟通是组织协调的一种表现形式或沟通为组织协调服务;从管理的范畴讲,组织协调是管理的职能之一,沟通是管理的手段,信息是联系管理者和被管理者的信号,三者相互依存,同是管理的基本要素;《规范》之所以把信息管理作为一章,目的是为信息的获得、积累、处理、储存、传递、使用和计算机的应用提供规范性的依据,以便强化信息管理的作用。这样做等于规范了沟通管理,强化了组织协调。
项目经理与建造师的关系
《规范》中没有提到建造师。2002年12月5日,人事部、建设部颁发的《建造师执业资格暂行规定》明确,今后对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及施工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项目经理与建造师的关系应该是:项目经理是保证工程项目建设质量、安全、工期的重要岗位。项目经理是企业法定代表人在项目上的一次性授权管理者和责任主体。项目经理从事项目管理活动,通过实行项目经理责任制履行岗位职责在授权范围内行使权力,并接受企业的监督考核;建造师是一种执业资格注册制度。执业资格制度是政府对某种责任重大、社会通用性强、关系公共安全利益的专业技术工作实行的市场准入控制。它是专业技术人员从事某种专业技术工作学识、技术和能力的必备条件。取得资格后可使用建造师名称,依法单独执行建造业务,并承担法律责任;建造师与项目经理虽然定位不同,但都是围绕工程项目这个焦点展开工作或从事建造活动。建造师执业资格的覆盖面较大,包括工程建设领域方方面面从事建造或项目管理的相关专业人士。建造师选择工作的权力相对自主,可在社会市场上有序流动,有较大的活动空间。项目经理则不行,他限于企业和某一个特定的工程项目。项目经理岗位是企业设定的,项目经理是由企业法人代表聘用或任命的一次性的授权管理和领导者。从这个意义上讲,在某一个环境下,虽然从事工程项目的专业人员都是建造师,但作为这个项目来说,只有一个项目经理,其他建造师在这个项目全过程管理活动中必须接受项目经理的领导和管理。所以,建造师和项目经理不能采取简单的取代和被取代的置换方式,而是有条件的补充。
《规范》与建造师、工程项目管理师、IPMP考试有密切关系
建设系统实施的建造师制度、劳动与社会保障系统实施的项目管理师(工程专业)考试制度、IPMA(国际项目管理协会)在中国进行的IPMP(国际项目管理专业人员)考试,均与我国现在实施的项目经理责任制具有密切的联系,都要学习和遵守《规范》。
建造师制度规定,承担项目经理职责的人员,首先必须取得建造师资格,否则不能担任项目经理。因此,在项目经理考试大纲中和推荐的备考学习教材中,都有对《规范》知识的要求;项目管理师(工程专业)的备考指定用书《工程项目管理师教程》的法律法规知识中,包含了《规范》的内容;《中国工程项目管理知识体系》一书,作为工程类专业人员参加IPMP考试的适用培训教材,其第9章“工程施工阶段的管理”用较大篇幅介绍了《规范》。
实施《规范》的几点意见
从《规范》产生到推广应用有效,是要做出艰苦努力的。为此提出以下意见:对《规范》的作用和地位应加以进一步学习和明确;由企业作出实施《规范》的决策;将本企业的项目管理工作与《规范》进行比较,找出差异;对可以创造条件实施的规定,努力创造条件实施;与《规范》相矛盾的做法应加以改变;条件不成熟的企业,要按照《规范》要求逐步创造条件,待成熟后尽快实施;对《规范》中有待研究探讨或完善的条款可以提出意见,以便将来修改,但是不能抵触、对立;需要解释条文时,请与中国建筑业协会工程项目管理专业委员会联系;先试点,取得经验再全面实施;注意国际化和与国际惯例接轨的大趋势。 (全文完)
(丛培经、吴涛执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