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发布时间:2004-11-23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浅谈工程计价方式的改革
江都市虹信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潘卫东
摘 要:
本文首先对“传统定额制”、“定额——清单过渡制”、“工程量清单制”三种工程计价形式的使用情况和优缺点进行分析比较,并通过列举事例深刻探讨了他们之间的区别与联系,突出了工程量清单计价的优势所在,说明其在工程计价方式的改革中将成为主要方式;然后分析了工程量清单计价制度对构成建筑市场的各组成要素产生的影响,在最后谈到了工程量计价方式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通过这篇文章,我们认识到推行工程计价方式的改革对规范建筑市场起着重要的作用,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的做法是建筑业改革发展的趋势,也是与国际惯例接轨的必然要求,将势在必行。且通过两至三年的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将成为工程造价计价模式的主要方式,标志着我国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将大规模的应用和实施。
关键词: 定额计价;工程量清单计价;计价规范
前 言
推行工程计价方式的改革,既是工程造价依据和计价方法的变革,整顿招标投标行为的一项根本性措施,也是我国加入WTO与国际惯例接轨的必然要求,整顿与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将工程造价管理工作作为治本措施,加大治本的工作力度。推行工程计价方式的改革,将会进一步推进工程造价管理模式和管理方法的变革,标志着我国建设工程造价工作将由传统的“量价合一”的静态计价方式向“量价分离,市场组价”的动态方式的重大转变。实现工程量清单计价,工程定价的权利由市场说了算,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原则。即在统一工程量计算规则和消耗量定额的强制性标准的基础上,遵循价格规律;在政府宏观调控下,建立以市场形成价格的价格机制,企业自主报价,最终由市场形成价格。建立一套新的工程造价管理体系,达到合理确定与有效控制工程造价,逐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的经济体制,符合中国国情又与国际经济规则接轨的工程造价管理体制。
推行工程计价方式的改革,即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比较目前多数单位所采用的“传统定额计价模式”的做法,就更具有科学性、公正性、合理性。因为过去采用“传统定额计价模式”的做法,招标人如果用“低标”或者叫“不合理标底”进行招标,投标人则用合理的报价投标,往往不能中标,优秀的施工队伍、合理的工程报价,有时甚至还不入围就被淘汰。为使中标可能性变大,投标人在报价问题上,几度揣测,有时还会采取一些不正当手段去索取有关信息、数据,因为“工程报价”在“综合评估法”中它所占的比重就有65%,所以力求“中标等价”更加趋于公平、合理,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的做法势在必行。
国家建设部发布了第119号公告,批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500——2003,自2003年7月1日起实施,并要求通过两至三年的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要占到主导地位。这是我国工程造价计价方式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长期以来,我国实行的工程造价管理体制是传统的定额计价模式,主要遵循的思路是“控制量,指导价,竞争费”,其价格形成是在遵循商品经济规律的基础上由政府指导和控制形成的。存在机制僵化,依据不合理,构成体系也与市场经济体制不适合等问题。它不能有效反映社会必要劳动生产率和市场关系的变化,没有反映出社会平均成本与个别成本的差异,以及企业间经营差异对成本高低的影响。因而这价格不能反映企业经营的真实水平,不能反映市场的供求关系和建筑产品的价格,不能充分体现市场公平竞争。工程量清单计价将改革以工程预算定额为计价依据的计价模式。
本人查阅了大量的文献资料,结合在工作所做过的实例,对三种计价模式的使用情况和优缺点进行分析,探讨了他们之间的区别与联系。
第一章 工程计价方式的发展
1.1传统的工程定额管理模式的优缺点
我国现行的工程造价管理模式和计价方法,是在计划经济体制管理模式下应运而生的,以定额管理为基础建立起来的一套造价管理体系,是“定额”+“费用”+“文件规定”,这种定额为基础的计算方法,对广大从事工程造价的专业人员有根深蒂固的影响。尽管各类定额在法律上没有明确的地位,但它已被社会普遍地认同和接受,具有所谓的“法定性”。
1.1.1采用传统的定额计价模式的优点
(1)工程造价管理部门长期以来形成了一整套丰富,完整的管理经验,操作起来驾轻就熟,“定额”已深入人心,管理部门的各项政策比较容易贯彻实行。
(2)广大建设,设计,施工,咨询单位的执业和从业人员长期以来只习惯于使用“定额”,“定额”已成为其确定工程造价的一根拐杖。盛情和行动上难以割舍,丢掉它短期内无以依托,寸步难行。
(3)已形成了传统定额体制下的工程造价指标体制,可根据业已成型,成熟的造价指标,指导建设项目的建议书可研报告,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投标,竣工决算等各阶段,能做到成竹在胸。
1.1.2采用传统定额计价模式的缺点
(1)近几年来,虽然也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尝试,实行了“控制量、指导价、竞争费”的工程造价管理九字方针,但是动态的市场与静态的定额矛盾仍然很突出,“活市场”与“死定额、死单价”的问题始终未能从根本上得到解决。
(2)不能满足市场和工程的需要,更何况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层出不穷,现行定额的编制与管理跟不上形势的发展,满足不了市场需求,无法充分及时反映市场变动和社会进步,定额的科学性、准确性、及时性严重滞后。
(3)统一标准的静态定额,反映的是社会平均水平,在编制概、预算、招投标中,对同一套图纸重复计算工程量,无效劳动增加、浪费了大量的精力和经费,只能反映出编制水平的高低、编制质量的好坏,不能反映施工企业经营水平的高低、施工质量的好坏、实力的强弱,对企业的施工措施费用和市场中最活跃的因素——价格,企业却没有机会,也无法表达出企业的自身理解和能力。抹杀了施工企业现实的差距,抑制了市场对企业的调控作用。
(4)工程造价的费用构成计算不科学。我国地域广阔,地形复杂,国家没有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量单位、材料编码等,由各地区、各部门自行制定,使地区与地区之间、部门与部门之间、地区与部门之间产生许多矛盾。
(5)违反商品的货币流通规律和供求规律,将建筑经济活动纳入行政管理活动。
(6)现行的预算定额、费用定额带有法定性质和强制性标准性质,还是以计划定价为主。现行预算定额综合性强,施工措施消耗部分统得过死,未能引进竞争机制;现行费用定额的施工利润仍然采取了计划利润模式,由政府统一规定利润率,尽管实行了差别利润率,但仍未脱出政府为企业定价的圈子。未能明确哪些属必须要发生的规定性费用,哪些属放开的竞争性费用,竞争的实质是竞争费用。计价取费固定化,一揽子竞争下浮不知何为竞争内容,不利于企业实行成本核算和控制,易引发工程质量的隐患,甚至出现投标单位花力气购买标底,也不利于与国际报价方式接轨。
(7)招标工作需要在施工图设计全面完成后进行,这对工程规模大、出图周期长、进度要求急的建设项目可能导致开工时间严重拖后;而采用部分子项招标确定施工单位或进行费率招标等方法,虽可解决开工时间问题,但不能有效控制工程投资,工程结算难度很大。
由于传统的定额计价模式已根深蒂固,在企业尚未对立起企业定额体系的情况下,传统计价模式的指导性和参考性将在一定时期和一定范围内存在,随着市场化进程的加快,其存在的范围和作用将变小、变弱,最终将摆脱不了逐步淘汰的结局,所以说传统的定额计价模式已不再适合。
1.2定额——清单过渡制的特点。
随着《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的颁布,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加快了编制与工程量清单计价相配套的工程量实物消耗定额的步伐,但编制工作在短期内难以完成。许多省市工程造价管理部门采取了依托现行各类定额的过渡办法。
具体做法是:以现行定额消耗量为基础确定实物消耗量,将费用定额各项组成分别按管理费、利润、措施费、规费、税金等分列,人工、工日单价、材料单价、机械台班单价按市场价格有限度地放开,实现以传统定额为基础,形式上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
1.2.1采用“定额——清单过渡制”的优点
(1)能按照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要求进行工程量清单编制和投标报价,能有力地促进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推广和应用,在许多配套措施尚未达到之际,让业主、承包商、咨询等部门有据可查,解决了工程量清单计价过渡阶段的燃眉之急。
(2)为工程造价管理部门编制工程实物消耗量定额提供了时间。根据新的计价规范,编制出建筑、装饰、安装、市政、古建园林等专业的实物消耗量定额是一项技术要求高、任务繁重的系统工程,必须要有一定有时间保证,至少一至二年,方可出台。
(3)加速企业形成定额的进程。传统的定额体制下,抑制了各企业编制企业定额的积极性,新的计价模式强调了企业的个性,突出了企业个别成本在投标报价中的 关键作用,这必将加快企业定额编制的步伐,适应市场的需要。
1.2.2采用“定额——清单过渡制”的缺点和可能出现的问题
(1)与传统定额制相比,只能是换汤不换药。由于过渡制的整个基础都是传统定额,就是说过渡期间工程清单计价的实质内容仍是传统定额,只是实现了表面上或者说形式上的工程量清单计价。
(2)综合单价形式极其繁琐。由于定额制和清单制有着实质上的区别,原定额中实物消耗量和措施消耗量并没有真正分离,造成分解相当困难、复杂,计算量极大,增加了广大预算员的工作量。
(3)按发包方或受委托的中介招标机构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如企业低于成本价来投标,这种现象弊多利少。在考察投标方的投标价是否低于成本,必须以社会平均成本和企业个别成本来计算,而不能以单个投标的成本来作为标准。投标方可能有这几种想法:一是为抢占市场,先赔后赚;二是先争取低价中标,施工期间以各种名目向发包方索赔。有的投标方,偷工减料,甚至会中途停工,迫使发包方让利,这样,工程质量难以保证,工期拖长,给发包方造成经济损失,也不利于保护承包方的利益。
(4)由于个别发包方权力过分集中,大事小事一个人说了算,排斥竞争,招标流于形式,工程量单价可能远远高于成本价或定额价,形成垄断价格,获取高额利润,导致国有资产流失,滋生腐败。
由于传统定额制与工程量清单制有着本质区别,过渡期间将在一定程度上出现相对混乱和无序的状况,客观上增加了行业从业人员的工作量。所以说,“定额——清单过渡制”是工程造价管理部门的权宜之计,最终只能是“昙花一现”。
1.3工程量清单计价与传统定额计价的区别
清单计价与定额计价最根本的不同就在于定价权的归属上,是市场形成价格,还是政府定价的问题。
1.3.1招投标形式不同
《价格法》中规定了三种定价方式,即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工程价格应该属于市场调节价的范畴,因为我国工程价格是由招投标方式为核心进行竞争定价,其价格应是市场调节价。采用定额计价招投标,招标人只是提供图纸,企业报价执行的是现行定额, 在招投标活动中,还设有标底,投标报价及标底是招标文件中要求的现行定额标准而计算的,在没有失误的情况下,理论上投标报价与标底价应该是相同的,在竞标过程中,中标价的价格一般是在标底一定幅度内, 也就是超过标底这个中标价一定幅度就废标了,而标底的编制是按定额这个指导价计算的。例如:某电站引水隧洞招标,共有七家投标商,其投标报价见表1。投标办法采用公开招标法。先去掉一个最高投标价和一个最低投标价,将剩余投标者的算术平均数作为标底,上下浮动5%,在此范围内的投标者为中标者。
七家投标商投标报价一览表 (单位:万元) | |||||||
项 目 | 投 标 者 | ||||||
A | B | C | D | E | F | G | |
报价P | 1789.1 | 1698.2 | 785.4 | 1259.6 | 1126.3 | 1035.7 | 962.6 |
表 1
根据此办法,结合表1中七家投标者,去掉一个最高投标价PA和一个最低投标价PC,计算剩余(n-2)个投标者的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P
由上述可见,只有PD在上下浮动5%的范围之内,故D投标人中标。中标后招标人通知其进场,但结果是D单位迟迟不到位。据调查才知此单位软、硬件两方面都满足不了此电站的要求。
由此例可见,D单位的报价将投标人编制预算文件的能力充分展示,但隐藏了其投标人自身的管理水平、技术优势和企业装备,以及对工程规模大小、技术难易和施工条件等都未考虑周全的事实。故采用定额计价的不足之处暴露无遗。
又例如:某防洪堤整治工程,通过资格预审后应邀参加投标的工程单位为十一家。招标人事前设有标底,在经过一系列的招投标程序后,出现了开标现场会上宣读的各单位报价均在限定范围内,且均接近标底的情况。经仔细审阅投标文件后发现,并不是各投标单位都能准确地计价,而是均有修正报价,而原预算价与实际修正报价相差甚远,极不协调,这就说明定额计价大有问题。
不难发现和推测,此种计价方式不具有可比性、竞争性,属于计划经济的产物,具有指令性、行政性和滞后性, 所以定额中标价,是政府指导价,是社会平均水平的价格。
《招标投标法》中已明确规定标底可有可无,强调无标底的低价法中标,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投标就是让市场调节价格,招标人不仅提供图纸,还要提供工程量清单,这样从根本上改变了定额模式下套定额取费的计价办法,由企业根据竞争需要、自身实力和在某一特定项目上的需求目标自主确定管理费和利润水平,通过招投标方式优选中标单位,用合同形式确认工程造价,增加了招投标活动的透明度。这一价格本质上不同于定额模式下通过层层计算算出的价格,也不同于“一方愿卖一方愿买一拍即成的”简单的市场交易行为,它即不是投标人任意定价,也不是招标人自由出价,而是在一定市场规则的引导下,通过报价竞争,由社会加以确认。其关键是必须进入一个公平竞争的建筑交易市场。竞争价的结果是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节约招标人的投入,提高投标人的经营管理水平,使资源得到更合理的配置。在清单模式计价的招标投标活动中,确定价格应遵循两个基本原则,一个是合理低价中标,另一个是要不低于个别成本价。合理低价就是工期合理且最短,施工组织设计的方案足以保证工程质量,施工措施先进、合理、可靠且最佳,投标报价在合理的前提下能足以保证工程的顺利完成且最低。成本价是投标人的个别成本,投标人应参加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拟采取实现低报价的措施进行评审答辩,评委认为是合理的,是可以实现的,则可认为其低报价是不低于其投标人的个别成本,评标时才认为有效。例如:在某城市污水处理工程招标中,招标方宣称:招标按工程量清单计价法,实行无标底评标。几家投标单位的具体报价见表2。
在评标过程中,各评标专家明显感到的是评标程序简化了。评标过程已不像以往的综合评标那样,打完标底偏差分后再打技术分,然后打信誉资质分,最后综合平衡权重后排序;而是首先按以上报价排序,选择前三名,从报价最低者开始,依次分别分析各投标报价有无重大实质性偏差,再评审其技术方案是否满足工程要求。在此标评审过程中,发现在报价最低、排名第一的报价中,存在恶意漏报情况。经过请投标人再次澄清后,评委正式确认:第一名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予以淘汰。顺次评审后,按招投标法推荐报价排序的二、三、四名作为中标候选人,供招标单位选择。在实施过程中,没有出现太多的异议,评标仅用了半天时间,即将原来要评价九个标的工作量减到了四个(其中因第一名遭淘汰)。评标结束后,招标单位抛出了自己的标底价2400万元。
九家投标商投标报价一览表 (单位:万元) | |||||||||
项 目 | 投 标 单 位 | ||||||||
一 | 二 | 三 | 四 | 五 | 六 | 七 | 八 | 九 | |
报价 | 1015.0 | 1175.0 | 1200.0 | 1203.4 | 1350.0 | 1354.5 | 1470.0 | 1900.0 | 2130.3 |
表 2
1.3.2计价依据的性质不同:
清单是国家标准,必须按《标准化法》执行,有其强制执行的范围,应用上有全国要求的四统一及标准格式。
定额是已变为指导性,消耗量也是指导性的,项目划分不统一的,各省有各省的定额。
1.3.3项目划分原则不同:
传统定额模式基于事先确定工程造价的需要,先拟定施工方法、手段,将工程实体消耗费与施工措施费捆在一起,项目设置含施工方法,而且不允许更改,例如:现浇或预制混凝土不同构件,采用不同模板(钢模板、木模板、定型钢模、混凝土、地模等)时,不得换算。而清单计价采用的是实体和非实体分离,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是按综合实体划分,项目设置不含施工方法。施工方法施工手段等措施项目单列,由投标人自主决定采取合理施工方案,项目划分清楚,互不包含。
定额的项目划分是按施工工序进行设置的,不能直接反应实体造价。例如:埃特板天棚吊顶,按照先施工基层龙骨,再做吊顶面层的施工顺序,设置了吊顶钢龙骨和埃特板面层两个定额子目。这其中的任何一个子目的单价都不能直接反映埃特板吊顶的造价。
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划分一般是以一个“综合实体”考虑的,包括多项工程内容。那么,什么叫实体?实体是指能够形成建筑物的组成构件。例如:砖墙、柱子、楼梯、门窗等组成构件。而那些为了配合砖墙砌筑、墙面装修而搭设的脚手架工程、混凝土运输道等不是建筑物的组成构件,就不能称之为“实体”。
比如刚才的埃特板天棚吊顶的这个例子,埃特板天棚吊顶是组成建筑物的构件,是一个“综合实体”。所以在清单计价模式里就只需按实体名称列一个项目——埃特板天棚吊顶,这个项目包括了完成埃特板吊顶的所有工作,包括吊筋、龙骨、面层和其他有关的防腐防潮等工作。
定额项目工程量中一般含损耗的量,清单项目工程量中不含施工损耗的量。
1.3.4单价构成不同:
清单中的单价是综合单价,包括人、料、机、管理费、利润,不包括规费、税金,也称部分费用单价,是固定单价。定额中的单价是工料单价,也称直接费单价,包括人、料、机,管理费、利润以直接费为基数按系数综合计取,可以是固定价和可调价。
综合单价是企业自定的,报价时的市场价,反映的是企业个别成本。定额单价是定额基价,是政府定价,反映的是定额编制时期的指导价,而不是投标时期的指导价,是定额编制时期的社会平均成本价。
清单结算,单价固定,如有变化一般都是量的变化,如有新增项目,随时有三种明确方法解决,在结算时减少了很多矛盾和漏洞,活口小,调整量小。定额结算,矛盾多,对定额理解争议大,单价疑议,没包死的工程基本上都是敞口结算,低价中标,高价结算现象比较普遍。
1.3.5计价软件功能要求方面的不同:
(1)工程量清单编码原则不同
工程量清单编码规则全国统一,为了保证合同正常执行、实现严格按合同规定进行工程支付,实现利用计算机进行辅助评标、询标,在同一单项工程预算,使用相同清单项目的工程量清单编码必须具有唯一性;而定额编码在同一单项工程预算中可以重复。
(2)工程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参考价文件(标底)编制要求不同
按照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由业主或业主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编制;投标企业根据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结合自身条件和市场情况自主报价;参考价(标底)严格按造价管理部门颁布的消耗量指标、市场价格信息和有关规定编制,不同的用户对象对软件的使用功能有很大区别;在传统计价方式,建设各方编制计价文件的模式完全相同。
(3)费用划分方法不同
建设工程费用划分为实体项目费用、措施性费用、暂定金额、计日工、利润、风险、政府规费、税金等,与传统计价模式工程费用划分有很大区别。
(4)软件用户对市场价格信息需求大大增强
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按工程量承发包双方约定的价格直接计算,根本不存在价差调整,编制标底参考价的单位,需要使用反映市场平均价格水平的价格信息;投标企业需要掌握真实的市场价格行情,作出具有竞争力的报价,造价管理部门及造价中介机构更需要收集市场实际成交的各种综合价格信息、材料价格信息、综合指标信息,作为确定和控制工程造价的重要基础资料。传统计价方式,建设各方均直接使用造价管理站发布的信息价。
1.4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将成为工程造价计价模式的主要方式。
近年来,我国市场化经济体系已基本形成,建设工程投资多元化的趋势已经出现。为适应工程招标投标竞争由市场形成工程造价的需要,必须对现行工程计价方式和工程预算定额进行相应的改革。以国家标准发布实施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自2003年7月1日起实施,并要求通过两至三年的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要占到主导地位 ,标志着我国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将大规模的应用和实施。
何谓工程量清单计价,简单的讲就是由编制招标文件有能力的招标人或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中介机构,依据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和有关要求,编制标底;投标人按照统一的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工程量计量规则、规定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根据自身的技术专长、材料采购渠道和管理水平等,编制企业自己的工程价格的一种计价方法。
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后,工程总报价不再是决定工程中标与否的唯一依据,工程标底仅供参考,也不作为评标的主要条件。而是以工程量清单总报价、工程量清单项目费、措施项目费、主要材料价格和主要清单项目综合单价等因素组成工程评标评分细则,使招标人心中有数。相对于传统的定额计价模式,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减少了招标工作的盲目性和随意性,规范了评标委员会的行为,在能够反映工程的个别成本的同时,有利于业主控制造价及企业自主报价和公平竞争
推行工程量清单这一新的计价办法,部里总体的指导思想是:顺应市场的要求,引导并规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健康有序的发展。具体可以概括为政府宏观调控、企业自主报价、部门动态监管。“政府宏观调控”——各级政府对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中的计价行为不是放任不管,而是要规范指导。政府宏观调控的具体手段首先是要制定统一的计价规范,包括统一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名称、统一的编码和计量单位、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为新的计价办法提供基础,以上的“三统一”是参考国际通行的做法,由政府统一组织制定发布并在全国范围内实施,这是建立一个全国统一建设市场所必须的前提;其次是政府或政府委托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制定供建设市场编制标底和投标报价参考的消耗量定额,作为社会平均水平宏观引导市场,使业主和企业能客观了解建筑产品社会平均消耗水平,使业主把握自己的投资能力和投资行为,也使企业认识到自身能力与社会需求能力的差距,及时调整并加强自身的能力建设,推动技术反映企业的实际消耗量。“企业自主报价”——引导企业根据《计价规范》的方法和原则,结合企业自身的生产效率、消耗水平和管理能力与已收集整理本企业的报价系统资料,作为新的投标报价的依据。在投标过程中,有效地引入竞争机制,淡化标底的作用,在保证质量、工期的前提下,按国家“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条例规定,最终以“不低于成本”的合理低价者中标。“部门动态监管”——首先是工程造价管理部门要适时发布有关造价政策和价格信息指数,供建设市场各方在计价、定价、调整合同和结算时参考;其次对招投标双方在交易中采取不正当和非法手段确定的价格行为依法加强监管的处罚的力度,制止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同时对造价咨询机构和造价工程师也要加强管理。
1.4.1工程量清单计价主要遵循的原则
(1)按照政府宏观调控、企业自主报价的指导思想,计价规范改变了过去定额编制模式,计价规范中只包括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计量规则、工程内容与特征,将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分离出去;另外将原定额中措施性项目和实体项目分开,以利于企业参与公平竞争、实现自主报价。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价格法的精神,以及建设部第107号部长令《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计价办法》第八条有关招标投标工程量清单计价的规定,计价规范中明确在国有投资和国有资金控股工程中强制性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
(3)计价规范考虑现行招标标底编制、投标报价、评标定标实际需要和今后改革的要求。
(4)计价规范参照国际上较通用的FIDIC条款和英国工程量计算方法制定,同时充分应用现行定额中有关项目划分和工程量计算规则等内容。
1.4.2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优点
(1)工程量清单计价是一种体现公开、公平竞争定价的计价办法。它反映了工程实物消耗和有关的费用,采用工程量清单编制的标底和投标报价反映的是工程的个别成本,而不是按定额的社会平均成本计价。同时工程量清单计价将实体消耗费用和措施费分离,施工企业在投标中技术水平的竞争和管理水平的竞争能够分别表现出来,充分发挥施工企业自主定价的能力,改变现有定额中有关约束企业自主报价限制。
(2)避免了各投标单位因预算人员素质差异而造成同一份施工图纸所报价的工程量相差甚远,为投标者提供一个平等竞争的条款交换的原则。
(3)避免了定额子目划分确认的分歧及对图纸缺陷理解深度差异的问题,有利于中标单位确定后施工合同单价的确定与签定合同及施工过程中的进度款拨付和竣工后结算的顺利进行。
(4)有利于业主在极限竞争状态下获得最合理的工程造价。因为投标单位不必在工程量计算上煞费苦心,可以减少投标标底的偶然性技术误差,让投标企业有足够的余地选择合理标价的下浮幅度;同时,也增加了综合实力强、社会信誉好企业的中标机会,更能体现招标投标宗旨。此外,通过极限竞争,按照工程量招标确定的中标价格,在不提高设计标准情况下与最终结算价是基本一致的,这样可为建设单位的工程成本控制提供准确、可靠的依据。
(5)有利于中标企业精心组织施工,控制成本。中标后,中标企业可以根据中标价及投标文件中的承诺,通过对单位工程成本、利润进行分析,统筹考虑、精心选择施工方案;并根据企业定额或劳动定额合理确定人工、材料、施工机械要素的投入与配置,优化组合,合理控制现场费用和施工技术措施费用等,以便更好地覆行承诺,抓好工程质量和工期。
(6)有利于控制工程索赔,搞好合同管理。在传统的招标方式中,施工单位“低报价、高索赔”的策略屡见不鲜。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技术措施费用及价格、取费调整是索赔的主要内容。工程量清单招标方式中,由于单项工程的综合单价不因施工数量变化、施工难易不同、施工技术措施差异、价格及取费变化而调整,这就消除了施工单位不合理索赔的可能。
(7)有利于造价资料的收集、整理,促使施工企业自主制定企业定额、同时也便于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分析和编制适应市场变化的造价信息,更加有力的推动政府工程造价信息制度的快速发展。
1.4.3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需要认识和善待解决的问题
(1)关于推行工程量清单后定额无用的问题。我国五十年代初从原苏联引进定额管理制度,一直使用至今。搞市场经济以来,要不要定额问题的争论从没有停止过。现在有人认为,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后,不再需要定额了,这种说法是一种误解。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工程造价模式,必须取消束缚建筑业竞争的法定性的死的“定额”制度,建立新的能指导企业定价的“定额”制度。企业在确定工程成本和投标报价中还是需要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消耗量水平和价格信息作参考。从投资方看,更需要这方面的资料和信息作为投资决策。财政、审计、仲裁和法院等在相应的工作中也要以此为依据。反映社会必要活劳动和物化劳动的消耗量定额对引导和规范市场定价的作用始终是十分重要的。
(2)关于研究工程量清单计价评标办法的问题。实施工程量清单计价后,原有的以定额计算的标底价为准,上浮3%、下浮5%控制投标价的评标办法,已不能适应评标工作的需要。按照招标投标法、国务院有关部委精神,对政府投资工程国有投资工程今后评标中采取经评审最合理价中标越来越普遍,为配合《计价规范》执行后的评标工作的需要,要抓紧研究制定有关商务标的评标办法,加强部门监管,达到有效控制造价。
(3)关于强化工程造价监督管理工作的问题。工程造价的监管是一项涉及建设项目投资效益和建设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工作。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后,造价管理部门对工程造价是不管,而需要从直接管理向间接管理转变、寒来暑往同法制管理转变、事后调控向事前调控转变,管理任务更重了。针对目前建筑市场秩序尚未完全规范,建筑市场信用机制尚未建立,盲目压价,低于成本中标,结算扯皮严重的情况,要进一步加强对建设工程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工作,尽快制定出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并将工程造价管理工作与建筑管理其他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发挥建筑行业管理的整体优势,从工程前期入手,对招标文书、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投标标底、投标报价、签订合同价、工程结算等活动进行全过程监督管理。重点加大对招投标过程中低于成本报价的判定、阴阳合同和恶性压价等扰乱建设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行为的监督,使工程造价计价活动的监督管理法制化、规范化。工程造价管理是一项技术性、经济性、政策性都很强的工作,面对目前的发展机遇和新的形势,一定要转变观念、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团结管理职能,在思想观念、计价办法、管理模式等方面逐步与世界惯例接轨,真正落实"政府宏观调控,企业自主报价,部门动态监管",努力开创新时期新阶段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的新局面。
(4)实行工程量清单报价后,作为确认工程造价基础的工程实物量,要保证工程造价的合理有效控制,其准确性与否十分重要,由于目前招标管理不够完善,在工程量清单确认上还存在不少问题,如工程量清单编制单位资质管理不够完善,工程量清单编制质量参差不齐,加上有的建设单位为了节省编制的费用,把清单编制委托给资质低或者没有资质的单位,另外存在有的编制人员思想不端正,素质低,缺乏责任心应付了事等问题,严重影响到计价项目的正确性,进而影响到投标商的报价和招标单位标底编制的准确性,甚至施工过程中的投资控制工作。
(5)市场竞争,价格是关键;公平竞争导致优胜劣汰。现行的建筑产品价格体制是在计划经济管理体制中形成的,与市场经济要求的市场形成价格的体制根本矛盾。它不能发挥其应有的调节、选择、激励和导向的功能。因此,改革计价制度已成为规范建筑市场,推动建筑业的健康发展的制约因素。当前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中还存在许多的问题,例如:一是工程量清单计价仍不规范。首先,清单计价实行工料单价法,而不是综合单价法。将单价划分为直接成本(工料单价)、间接成本、利润、税金等独立的几个部分,无法形成完整的单价(综合单价)信息,不利于合同管理。其次,清单项目的划分,基本上沿袭现行预算定额体系,将实体工程项目和措施费用项目并列,缺乏必要综合,不利于提出竞争性的报价。二是工程量清单计价基础和依据不统一。主要体现在两方面:第一,计价依据的定额不统一。我国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和市政工程均编制了统一的基础定额,但各省几乎都编制了各自的综合定额或单位估价表,形成了有几个省(直辖市和自治区)就有几套定额、几种计量规划的自成体系、分割的预算定额体系。第二,计价依据的计量规则不统一。如前所述,由于各省市定额不同,相应地计算规则也不同。因此,清单的项目划分、计量单位、计量规则和工作内容都缺乏统一而明确的界定,给计价工作带来难度甚至混乱,影响投标报价的公平性。三是竞争机制不规范。主要也体现在两方面:第一,存在强化标底的趋向,以标底来确定投标报价的有效范围。第二,在评标定标中普遍采用非市场经济的方法选择中标人。如采用投票、抽签、统计评标(加权)等方法确定中标人。从交易角度来说,评标定标标准和方法就是选择交易者的机制,制约着投标人的行为,不规范的竞争机制必然产生不规范的清单计价。
第二章 工程量清单计价制度产生的影响
工程量清单计价制度将对构成建筑市场的各组成要素产生重大的影响。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实行,是与国际惯例接轨的需要,清单计价早已是国际承包报价的通行惯例,无论是进入国际建筑市场,或是招商引资,实行国际惯例对于双方合作、加快项目的实施速度,都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因此要想加快经济发展,尤其对于打入国际建筑市场,掌握清单报价是最基本的一步;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实行,是遏制腐败的需要,过去的招投标是把标底作为评标依据,各种围绕标底的幕后操作屡禁不止,贪污腐败现象由此产生。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实行,使得市场、法律、合同真正起到决定性作用,对规范建筑市场各项行为起到治本作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实行,是优化建筑市场的需要,建筑市场内鱼目混杂,致使工程质量问题长期以来难以有效解决。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实行,彻底使无资金、无技术、无管理这样的“三无”小企业、包工头等退出建筑市场,从而使建筑市场得以优化。因此,他对施工企业、造价管理机构、招标机构等部门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以下就以上各要素的影响进行逐一分析。
2.1清单计价对建筑企业的影响
随着工程造价体制改革步伐的加快,企业如何形成有特色的报价体系,是建筑企业必须面对的问题。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之前,因为各项费用在定额中已作规定,从而使施工企业不在研究市场价格方面下功夫,无法形成具有本企业特色的报价体系,造成了企业资源的巨大浪费,珍贵的经济技术数据随着工程项目的竣工而消失,使企业在施工成本利润管理方面始终在低水平徘徊。实行清单计价后,建筑企业为了生存与发展,通过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来降低工程成本,并在这个基础上降低投标报价,提高竞争能力,最大限度创造最佳经济效益,这是企业采取的最根本的策略。随着招投标机制的健全和完善,施工企业必须通过竞争才能取得工程项目,不论是国内招投标还是概预算的投资编制,都要求“快”、“准”、“变”。面对造价改革,建筑企业必须加强营销观念,尽快建立一整套科学完整的清单报价体系来围绕着市场进行运作,而绝不仅仅依靠企业中的一个部门或少数报价人员进行此项工作。
首先,企业投标报价体系的建立应是一个系统工程。如何做好企业内部的准备,迎接造价制度的变革,这迫切要求企业作好三件事:第一,是必须对自己所在企业有较深入的了解,从而制定出既符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又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企业内部定额;第二,是建立一个企业询价体系,它应是能够体现一个企业信息渠道通畅程度和对外界反应的一个询价体系,这一体系应不但能够真实的反映当期的市场状况,还可做出短期甚至中期的市场价格走向和预测,这对于规避权衡报价清单中企业的风险显得十分重要。建筑企业要建立详尽完备的询价体系,应该尽量借助越来越发达的市场信息资源,完成适合自己的一套伴随项目施工管理过程的不断积累完善的管理机制;第三,必须加快科技创新,重视施工方案在制订过程中的反复优化,引进和使用国际先进的施工技术和设备,形成自己的清单报价特色和“杀手锏”,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赢得主动。
其次,企业需要不断完善管理制度。本人认为目前对于多数企业来讲信息的积累是十分重要的,如何利用丰富的项目资源,从已完工程中采集数据,是企业掌握自己“底牌”的头等大事。要尽快建立施工企业的工程造价管理体系,完善企业内部定额体系,制定适应市场实际的企业内部定额,掌握造价信息资料,建立和完善工程造价信息管理网络。同时将项目管理制度与清单计价有机的结合起来,使投标人员的投标意图准确无误地传递给施工现场的经营人员。做到这一点,需要企业有完善的制度来保证。建立新的成本管理理念。目前企业招投标仅仅是为了报价而报价,夺标以后,报价人员就不过问了。新的清单计价制度要求,企业不仅拥有能够报价的优秀人员,而应是拥有与之相适应的报价体系,目前大多数的公司预算报价人员和项目经营人员是分开的,这就是管理环节上的漏洞。管理上出现的断层,迫使现场的施工管理者只能依据社会平均水平或自己的经验等标准来完成各自工作。来自国外的成功经验显示,发挥计算机信息量大的优势,引进预算与施工管理相结合的软件,对项目成本进行实时监控,就能够较好地解决此问题。
然后,企业还要完善内部成本管理体系。企业应建立法人、项目经理部、作业层三级成本管理体系,正确处理三级之间的关系。项目成本管理必须树立以优取胜观念,即要有“低成本、高质量、高效益”的市场竞争意识,其成本管理必须建立在科学管理、科学决策的基础上。这就是成本管理要紧紧围绕影响成本变化的各环节展开,要实现从传统的事后算账向事先预测决策、事中的控制调节、事后的分析考核转变,企业对目标成本管理的控制应做到以合同为纽带,逐级落实成本目标,并对目标成本实施过程控制,努力做到质量控制、材料控制、进度控制,真正实现“低成本、高质量、高效益”的管理目标,推动建筑施工企业的改革、创新和发展。
2.2清单计价对造价管理机构的影响
推行清单计价制度后,定额并不能消失。定额只是根据它的价值逐渐由传统定额转为消耗量定额,最终是各企业根据政府颁布的消耗量定额可以编出适合自己的企业定额。
目前我国工程造价的管理之所以出现静态、滞后的现象,往往是信息工作管理方式比较落后,资料准确度不够、不及时、不全面,不能为决策者提供可靠依据而造成的。因此建立科学、完善的工程造价管理体系是十分必要的。工程造价管理系统可由定额管理系统、价格管理系统、工程造价信息系统和造价控制系统组成。为了实行对工程项目造价的动态管理,在使用计算机的条件下,建立对工程造价信息进行搜集传输、整理保存、维护和使用的系统,它即可代替人工处理繁琐日常业务,也能为管理人员提供及时有效的信息,成为领导进行决策的支持系统。发达的西方国家的造价信息具有更新更快、数据准确的优点。
例如:美国的工程新闻报道成本指数(Engineering News Record cost index)、民思建筑成本(Meansconstruction costs)、施工成本指数(BCI,Building CostIndex)等。其中施工成本指数杂志在美国20个城市设有价格跟踪员,每个月从固定的建筑承包商及供应商获取价格,杂志据此得出指数。相比较而言,我国的各级工程造价信息网,还不够完善,及时快捷地为社会提供以价格信息为主的各类工程造价信息服务应是我们不断努力的方向。为改变这一现状,我国的造价管理从业人员应该加强学习,加强不同地区的人员间的相互交流,努力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在典型企业设立造价信息跟踪点,及时掌握企业或工程项目价格最新变化,及时准确的调整人工、材料、机械价格,以及新工艺、新技术的工期及费用指导数据,为推动企业创新、推广新工艺、新技术创造有利的市场条件,为工程招标、投标、评标、定标提供有力的依据。
工程造价管理是一个复合型的管理领域,其从业人员的素质首先应具备工程技术、工程经济和工程管理等方面的知识及较为丰富的实践经验,同时面对新形势还应掌握WTO影响本专业的相关法规,只有这样才能熟练地应用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服务于快速发展的建筑市场。
2.3清单计价对咨询机构及招标机构的影响
由于清单计价制度的推行,给予了施工企业人、机、料的价格、竞争费率、管理费率、及施工方案的确定权等更大的自主权。由于我国的企业的个体差异较大,加之对同一工程项目制订施工方案的不同(包括新技术、新工艺的发展或采用)最终可能导致清单报价的较大差异,如何实现在保证质量、工期的前提下,按国家“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条例规定,最终以“不低于成本”的合理低价者中标是一个十分现实的问题。现在由于编制标底单位的个人水平的差异以及评标专家的专业、经验等问题,使得目前的评标对合理低价问题不能较好的解决,往往是中庸者中标,最低价者早早被淘汰出局,而不具体分析是否合理,这样不够科学合理和客观公正,不利于企业的进步和创新,这种情况在造价改革中是应该重点加以解决的问题。
如何判断是否合理低价?如何实现编标和评标的公平、公正不仅将影响建筑企业的中标而且直接影响到业主的切身利益。对编制标底的咨询机构来说,标底是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中介机构,依据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和有关要求,结合施工现场情况,合理的施工方法,按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现行消耗量定额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市场价格信息进行编制。因此,结合项目实际情况,选择正确的施工方案显得尤为重要,这将直接影响标底的编制。对于招标机构来讲,评标专家必须了解建筑市场技术的最新发展,熟悉本地区各企业定额的成本合理区间,各种政府定额最新信息内容。这样才能在评标过程中优选那些真正有实力的企业,从而解决低价中标者是否不低于成本这样一个较为棘手的问题。以上都要求从业人员必须把握建筑市场的脉搏,加强理论、业务学习和交流,不断从快速变化的市场中获取有用的信息,不断更新自己的知识以适应我国建筑业改革的飞速发展。
我国工程造价管理的改革不仅要对计价依据及计价方法进行改革,而且还要按照工程造价全过程管理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各阶段特别是前期的计价依据体系及相应的计价方法。这需要有良好的外部环境,来保证清单计价制度不流于形式,真正成为保证工程交易公平、公正、合理、先进的科学模式。另外,还必须建立健全与其配套的法制和管理制度,只有这样才是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改革,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做出应有的贡献。
第三章 工程量清单计价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施工企业的投标报价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中标后的施工行为,对工期、质量将产生直接的影响。因此,合理的项目造价是施工企业的生命线。由于市场价格风险较大,这对按工程量清单计价中标的施工企业来说,所面临的风险是不可低估的。
工程量清单计价经过近几年的试行,特别是随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出台和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的普遍推行,建设工程项目造价的计价行为有了比较明确的依据。但是,由于目前建筑市场不够完善,特别是投资体制的原因以及投资代理人行为的不规范,一些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投标的项目,“中标价”并不是一定是真正的市场竞争价。为了进一步完善和发挥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在市场经济中的应有作用,应采取如下措施。
3.1工程量清单编制的主动权
当一个工程项目的初步设计确定之后,大到工程规模、结构形式以及建筑标准,小到钢筋、水泥、木材等建筑材料和电气、水、暖、通风等设备的种类型号、五金配件的数量等等都已基本确定。因此,建设单位或投资方应在设计阶段设置一个合理的造价控制目标,为工程造价的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创造一个良好开端,严格控制技术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在施工阶段中出现的不合理变更。由于工程量清单编制质量直接影响到项目造价的准确性,进而影响到招投标单位或工程咨询代理中介组织编制标底的准确性及施工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甚至影响到施工过程中的投资控制工作,所以,工程造价人员必须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能够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凡从事工程造价的业务人员,应具有编审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并对项目进行经济评价的能力;具有编审投资估算、设计概算和施工图预算的能力。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准确性应由编制单位负责,以保证编制质量。
3.2工程量清单报价澄清制度的建立
目前,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招投标的评标办法大多采用百分制评定。在开标会结束后,由评标专家立即进行评标、定标。采取这种评标定标办法,对遏止及避免评标过程中受外界因素的干扰,保持整个评标定标过程中的独立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但是一些大型工程项目和装饰装修工程,特别是施工方案优劣直接影响报价的工程,在评标定标过程中往往会因为投标单位采用先进的施工工艺或执行市场价格,出现各家投标单位报价相差悬殊较大的现象,很容易造成采用了先进技术工艺、节约了项目造价的投标单位失标或废标,使评标定标失去真正意义上的公平合理。因此,我认为,应当参照国际惯例,建立工程量清单报价澄清制度,让投标单位在评标时有一个解释澄清的机会。解释澄清主要是解释澄清投标方案的科学性、施工工艺的先进性、项目报价的合理性。通过解释澄清,保证投标竞争公平、评标定标公开、合理。
3.3人员素质的提高及行业环境的净化
施工企业的投标报价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中标后的施工行为,对项目的工期、质量将产生直接的影响。因此,合理工程项目造价是施工企业的生命线。为了保障工程量清单计价健康有序的实施,施工企业应严格按照招标投标的有关规定,结合工程项目实际编制施工项目的工程量清单报价,防止哄抬造价或故意压价、分别约定报价以及招投标单位向投标单位泄露标底、在开标前撤换投标文件、更改投标报价等串通投标行为的发生。对预算编制人员加强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教育,进行技术设计规范和预算业务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实行持证上岗和执业资格登记备案制度,严厉查处预算造价人员私自承接预算编制业务以及其他损害业主或国家利益的现象,定期进行预算工作检查,对高估冒算、预算编制质量低劣的预算造价人员予以处罚或取消预算编制资格,净化行业环境。
3.4合同双方分担风险的约定
由于市场价格风险较大,这对按工程量清单计价中标的施工企业来说,所面临的风险是不可低估的。因为按工程量清单计价中标的工程项目,对合同双方应有一个风险合理分担的问题。如果在合同中未约定风险范围,当市场材料价格变化风险达到不合理程度时,仅施工企业一方是无力承受这种风险的。当一种材料的市场价格上涨风险较大时,如果其他材料的组价能够对价格上涨的材料亏损进行补偿,施工企业对于这种风险还是可以承担的。问题是如果非但不能补偿,甚至其他材料的组价按市场价也存在着亏损时,这对受到市场压级压价、垫资施工、甚至还要交数额相当可观的多种保证金以及有些业主恶意拖欠工程款的施工企业来说,无疑使生产经营在已无利润空间的基础上雪上加霜。所以,按工程量清单计价中标的工程项目,合同双方应当对风险分担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否则,建设单位或投资方既不负责材料采购,又不对材料认质认价,将材料涨价风险全部让施工企业承担,不符合市场经济公平、公正和诚信双赢的原则。另外,建设主管部门还应当加强对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审核与中标合同的签约监督,审核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标准性,参与评标定标的过程监督,审查中标价的合理性和对中标合同的签约监督,以保证合同按规定签订,保证合同主体、合同内容的合法性,维护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经济效益。
总 结 与 展 望
建筑工程计价是整个建设工程程序中非常重要的一环,计价方式的科学正确与否,从小处讲,关系到一个企业的兴衰,从大处讲,则关系到整个建筑业的发展。因此,推行工程计价方式的改革,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和完善招标价格的确定方式,不仅是真正落实招标投标法的关键,而且也是我国加入WTO后,适应国际招标投标惯例的必由之路。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相对于传统定额计价方式是一种全新的模式,他能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形成价格,更加准确地反映工程个别成本和企业竞争力。
当然,任何新生事物的降生都不可能是十全十美的,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将给建设领域带来一场深刻的革命,我们必须作好充分的准备,从不同方面,不同角度进行分析、研究。而作为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造价管理部门,要转变观念与职能,制定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使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内在机制发挥协同作用,完善和发展我国的招标投标机制,建立公平有序的建筑市场竞争秩序,使建筑市场各方都能从中受益。而业主、承包商和专业人士更要深刻认识新计价模式带来的变化,积极采取行动,以适应形势发展的需求。尤其现阶段在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过程中,应努力做好与招标、评标、合同管理等工作的衔接与配合,只有这样才能推动我国工程造价改革不断地向纵深发展。同时,应加快、加大力度解决企业定额的制定、完善健全,以及企业利润的自主确定等问题。我们相信:经过各方面的努力,这次工程计价方式的改革必将有利于净化建筑市场环境,促进我国建筑行业的整体水平的提高。真正形成“政府宏观调控、企业自主报价、市场形成价格”这一既符合国情又和国际惯例接轨的新体制,将为期不远 !!
参 考 文 献:
[1]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北京: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2003年7月
[2]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宣贯辅导教材. 中国计划出版社. 2003年4月
[3] 《FIDIC合同条件实用技巧》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2002年6月
[4] 《建筑工程概预算与工程量清单计价》 孙震主编. 人民交通出版社. 2003年8月
[5] 郑一军. 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努力工程标准化和造价管理的改革和发展[J]. 建筑. 2003年3月
[6] 杜葵. 工程量清单报价与传统报价模式比较研究[J]. 建筑经济 2003年1月
[7] 广东省茂名市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李土琼浅谈工程投标报价策略与
方法的运用. 2004年第四期《工程经济》[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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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山东省建筑工程学院学报》
[11] 《工程量清单的编制与投标报价》 中国建材工业出版社
[12]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知识问答》 霍恒 吴国编制. 机械工业出版社. 2003年9月
[13] 《建筑工程造价与投标报价》 刘钟莹. 徐红 东南大学出版社
[14] 《工程造价管理相关知识问答》 严贻林主编
[15] 《工程造价管理理论与方法的研究》 李玉印主编. 2002年
[16] 《工程招标投标与合同管理》 范运材主编. 北京.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17] 《国际工程合同与合同管理》 何伯森. 北京: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18] 《国际工程风险管理与保险》 雷胜强主编. 北京.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19] 《工程造价管理与概预算编制手册》 鲍锦祥 编著 机械工业出版社 2003年6月
[20] 《土建预算疑难题解》 车复周编著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2003年11月
[21] 《预算员手册(第二版)》 田永复 编著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22] 《工程造价管理与概预算编制手册》 鲍锦祥 编著 机械工业出版社 2003年6月
[23] 《建筑工程概预算》 丁春静 主编 李永光主审 机械工业出版社 2003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