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发布时间:2013-10-17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苏州市工程造价管理处
苏工价〔2013〕18号
关于今年高温天气如何调整施工工期的指导意见
各建设、施工、咨询单位:
针对今年的高温酷暑天气影响施工工期的问题,承、发包双方可以参照原苏州市建设局文件《关于合理调整高温酷暑期施工工期的通知》(苏建价〔2007〕11号)签订补充合同或协议,相应顺延施工工期,但今年的高温影响期按如下日期确定:
一、合同开工日期在
二、合同开工日期在
苏州市工程造价管理处
2013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