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发布时间:2013-03-11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连云港市城乡建设局文件
连建管〔2013〕85号
关于发布连云港市建设工程人工
工资指导价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对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实行动态管理的通知》(苏建价〔2012〕633号文)、《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建设工程人工工资指导价的通知》(苏建函价〔2013〕111号)的文件精神,特制定我市建设工程人工工资指导价的相关规定。
一、我市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实行动态管理。人工工资单价分为预算人工工资单价与人工工资指导价两种形式。
现行预算人工工资单价按照《关于转发省住建厅<关于调整建筑、装饰、安装、市政、修缮加固、城市轨道交通、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预算工资单价的通知>的通知》( 连建管〔2012〕5号)执行。预算人工工资单价作为建设工程费用定额测算的依据,根据建筑市场用工成本变化适时进行调整。
人工工资指导价每年发布两次,执行时间分别是3月1日、9月1日。当建筑市场用工发生大幅波动时,将适时发布人工工资指导价。
二、人工工资指导价是建设工程编制概预算、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的依据,是施工企业投标报价的参考。
建设单位应在招标文件中考虑人工工资指导价调整因素,原则上不得限制人工费用的合理调整。发承包双方应在施工合同中明确约定人工费调整方法。施工合同没有约定时,人工单价按照施工期间对应的人工工资指导价进行调整,并扣除原投标报价中人工单价相对于基准日人工工资指导价的让利部分。
三、人工工资指导价作为动态反映市场用工成本变化的价格要素,计入定额基价,并计取相关费用。
四、连云港市建设工程人工工资指导价标准:
工种 |
建筑工程 |
装饰工程 |
安装、市政工程 |
修缮加固工程 |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 |
古建园林工程 |
机械台班 | |||
第一册 |
第二册 |
第三册 | ||||||||
包工包料工程 |
一类工 |
78 |
78-100 |
70 |
70 |
74 |
68 |
77 |
64 |
74 |
二类工 |
74 |
67 | ||||||||
三类工 |
70 |
62 | ||||||||
包工不包料 工程 |
98 |
100-122 |
88 |
92 |
98 |
90 |
99 |
90 |
| |
点工 |
81 |
85 |
72 |
77 |
81 |
74 |
81 |
74 |
|
五、执行时间:2013年3月1日起执行。
六、执行工程中如遇问题,请及时与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联系。联系人:邱建秋,联系电话:0518-85505620。
2013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