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发布时间:2008-10-3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江苏省建设厅
苏建函价(2008)616号
关于明确工程定额测定费停止征收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建设局(建委):
为贯彻《省政府关于取消和停止征收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的通知》(苏政发[2008]78号)和《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物价局关于贯彻<省政府关于取消和停止征收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的通知>的通知》(苏财综[2008]74号)精神,现对工程定额测定费停止征收后的有关事项做如下明确:
一、
二、
三、
二○○八年十月十三日
抄送:建设部、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各市造价处(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