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发布时间:2002-07-29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江 苏 省 建 设 厅 文 件
苏建定(2001)408号
关于《江苏省建筑工程单位估价表》、《江苏省建筑工程综合预算定额》和《江苏省建筑工程费用定额》执行办法
各市建设局(建委),省各有关厅、局:
我厅已以苏建定(2001)300号文颁发了2001年《江苏省建筑工程单位估价表》、《江苏省建筑工程综合预算定额》和《江苏省建筑工程费用定额》(以下简称新定额)。为认真及时地贯彻好新定额,经研究,特制定以下执行办法,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新定额执行时间:原则上从2002年元月1日起执行,最迟不得迟于2002年4月1日。具体执行时间由各市建设局(建委)根据本市具体情况在确定的日期范围内决定。
二、新定额执行办法:凡在新定额正式执行之日起签定合同的工程,一律执行新定额;凡在新定额正式执行之日前已签定合同的工程则仍按原定额及相关规定执行。
三、新定额作为编制建筑工程预算、标底、结算、造价审核和审计的依据。设计概算的编制仍按现行概算定额及有关规定执行,暂不做改变。
四、劳保统筹:实行建筑行业劳保统筹的市、县(市),劳动保险费一律按以下标准执行:
实行建筑行业劳保统筹的劳动保险费取费标准
项目 | 工程类别 | 计算基础 | 劳动保险费(%) |
建筑工程 | 一,二,三,四类 | 定额直接费 | 3.7 |
预制构件制作 | 一,二,三,四类 | 定额直接费 | 1.86 |
构件吊装 | 一,二,三,四类 | 含制作定额直接费 | 1.35 |
打预制桩 | 一,二,三,四类 | 含制作定额直接费 | 1.57 |
其它打桩工程 | 一,二,三,四类 | 定额直接费 | 3.7 |
机械施工大型土石方工程 | 一,二,三,四类 | 定额直接费 | 3.7 |
人工施工大型土石方工程 | 人工费 | 1.68 | |
包工不包料,点工 | 人工工日 | 0.44 |
未实行建筑行业劳保统筹的市、县(市),其劳动保险费按费用定额规定执行。
五、与新定额配套的各市材料价格调差方法,由各市建设局(建委)工程造价管理部门负责测算和发布。
六、新定额中机械台班单价按《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1999年江苏地区预算价格)和苏建定函(2000)第13号规定,并将人工工资单价,水、电单价作了相应的调整。若今后机械台班价格变动,由省统一测算和发布机械调差系数。
七、商品砼价格调整办法另行通知。
八、建筑工程按工程类别取费,并实行工程类别核定制度。每个工程均应由工程所在地工程 造价管理部门核定工程类别,经核定后的工程类别作为编制标底、工程结算和造价审核的依据。
九、补充定额:对单个工程使用的一次性补充定额,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并报市工程造价管理处备案,各市编制的补充定额须报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总站批准。
新定额由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总站负责解释和管理,执行中如遇有问题和意见,请及时反映给他们。
二00一年十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