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发布时间:2005-11-22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苏建价(2005)3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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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贯彻《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的通知
各市建设局(建委):
根据建设部公告第326号,建设部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了《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 50353—2005)(以下简称本规范)。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本规范自2006年1月1日起在我省贯彻施行,现行《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2003版)中的“建筑面积计算规则”同时停止使用。
二、凡在2006年1月1日以后招标的工程或非招标未签订合同的工程,均按本规范执行。2006年1月1日以前招标或已签订合同的工程则仍按《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2003版)中的“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执行。
三、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本规范在我省的贯彻执行。
附件:《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
二○○五年十月十八日
抄报:建设部
抄送:各市造价管理处(定额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