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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标准工程造价指数” 是指全省指定10个左右不同类型的标准工程模版及工程量清单,各市根据本地区2007年12月份的人、材、机价格和规费计取标准,形成该标准工程的预算价。基期统一定为2007年12月,全省13个市同时发布造价指数。在工程量和人、材、机单位消耗量不变的情况下,每半年对其人、材、机价格和新的规费计取标准进行调整,形成新的预算价和指数。工程造价指数是反映同一工程在不同地区、不同时期工程总价和单位造价指标的差异以及价格变化走势。
    “典型工程造价指标” 信息是指各市发布具有代表性、以审定的工程结算为主的住宅(含经济适用房或廉租房)、公共建筑、市政道路等工程造价实例信息,它的作用是为社会和造价管理机构提供可参考的、较详细的实际工程造价经济指标和消耗量指标信息。